未经核准提前履行高管职责 天津信托被罚款20万元

2021-01-06 21:41:12 北京商报网 

北京商报讯(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)1月6日,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,天津信托因未经核准提前履行高管职责,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,被监管罚款20万元。
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,行政处罚依据是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第五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。

(责任编辑:冉笑宇 )
看全文
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
提 交还可输入500

最新评论

查看剩下100条评论

热门阅读

    和讯特稿

      推荐阅读

       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